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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全市中小学生奥运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行全市中小学生奥运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录入:教育局体…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时间:2008-5-21 15:06:16 【字体:

 

上饶市教育局(

 

 

 

 

饶教字[2008]109

 

 

关于举行全市中小学生

奥运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为促进全市青少年深入了解奥运知识,弘扬奥运精神,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我与奥运同行”江西省百县万校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助奥运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8]9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中小学生奥运知识竞赛。现将全市中小学生奥运知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大力普及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倡导践行礼仪规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引导广大群众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和谐, 促进我市“城乡共建文明,提升上饶市形象”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苏万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汪文英(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延(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委 员:张宏 王科福 胡冰 盛超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办公室主任由张宏同志兼任。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 2008年5月至6月,各(县、市)区和市属中小学校进行初赛、预赛。2008年7月上旬进行全市奥运知识决赛(以县为单位组队,市属中小学单独组队)。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内容
    详见上饶市教育网首页公告栏。(县教育局、学校点击自行下载)

五、竞赛方式

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具体部署。竞赛活动自下而上开展,进行初赛、预赛,最后到市里进行决赛。按照广泛发动、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采取团体参加、逐级选拔的办法进行。本次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以县(市、区)和市属中小学校为单位进行选拔推荐。参赛对象必须是我市在籍中小学生。每个组别由学生3名(其中女生至少1名)、指导教师1名、总领队1名、工作人员1名组成。决赛采用知识抢答形式进行,采用必答题环节(分个人必答、集体必答),答对者加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抢答题环节:由主持人读题,各队根据主持人的提示条件回答问题,主持人念完题后方能抢答,答对加分,答错扣分;风险题环节,答对所选题分值加分,答错所选题分值扣分;附加赛环节,此环节为如果以上几个环节未能分出名次,则分值相同的队伍进入此环节,该环节获胜者列前位,但是该环节得分不记入总分,比赛形式为抢答题。各队决赛总成绩以现场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六、设奖名额
  本次知识竟赛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组各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优胜奖若干名及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奖,指导教师奖。

七、表彰奖励:
  
市教育局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中小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时间,迅速行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结构,认真组织好预赛。面向广大中小学生普及奥运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兴起“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活动的新高潮。

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内容及参与办法,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参赛率。营造参与行动的浓厚氛围。把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学习奥运知识、提升公民素质、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认真抓紧抓好。要以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在全市中小学生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践行文明礼仪知识的热潮,传播奥运文化,宣传奥运精神。
   3、认真实施,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中小学校要确定专人,层层发动和选拔,精心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竞赛活动中。确保活动参与面,充分激发和调动青少年参与活动的热情,不断增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努力让所有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都能在比赛中受到全方位的爱国主义教育,以促进此项活动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赛。

4、活动的有关情况将作为组织工作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九、注意事项

1、本次知识竞赛活动,是全市中小学校迎接奥运重要活动之一,参赛选手在比赛时,语言要符合年龄特点,使用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服装自备,要求大方得体,符合身份特征,少数民族同学可着民族服饰。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中小学校务必在6月底前将参加决赛有关人员名单上报上饶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并注明姓名、性别、职务、校名和班级。

3、食宿自理,往返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程鸣龙

联系电话:8206743、8219016(传真)

电子邮箱:srtwy@sina.com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  奥运知识竞赛  通知

  送:教育厅体卫艺处、基础教育处

上饶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54日印发

                        共印26

点击下载:   奥运知识百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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